对当年入驻园区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购置的单台套1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先进制造设备,对新认定为区级特色产业聚集区的给予相关镇街、河东经济开发区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镇街、河东经济开发区)三、对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河东经济开发区)五、支持开展两化融合,对首次取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河东区税务局)七、支持发展总部经济,(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九、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10万元、5万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财政支持,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30万元,对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纳税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纳税200万元(含)-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