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申报2022年第二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根据《关于请报送2022年第二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申请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批湖州市本级申报项目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自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7日,如对该申报项目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请注明本人身份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2-2021605、0572-2155105,传真电话:0572-2023949,邮寄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2号楼2楼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特此公告,附件:1.2022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专项资金申请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2.2022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专项资金申请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污水管网建设情况3.2022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部分)专项资金申请表—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4.2022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部分)专项资金申请表—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情况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0日08湖州市本级2022年第二批省级专项专项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