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实施流程“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公开揭榜、揭榜公示、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等流程,榜单金额为成功揭榜并通过考核验收后拨(支)付给揭榜方的资金额度,第五条管理职责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揭榜挂帅”项目的需求征集、遴选发榜、立项实施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可依照规定选择第三方机构实施或参与实施,由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成功揭榜方项目资金支持,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给予需求企业后补助,需求建议应包括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预期成果最终用户、具体应用场景、主要考核指标、时限要求,市科技局组织行业管理专家、技术专家、需求单位、最终用户对征集到的技术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由市科技局组织需求单位、行业专家、技术专家和最终用户等直接论证凝练形成建议榜单,“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无异议后,需求建议应包括需求背景、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技术指标、攻关成果应用形式与场景、时限要求、项目投入、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主要内容,市科技局组织需求企业、申报揭榜方开展线下对接洽谈,由需求企业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确定的揭榜方案、揭榜协议以备案,“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拟补助经费方案公示无异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