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8号)要求,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对照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乐清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市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来源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二、申报项目范围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三、资金扶持方向和补助标准(一)扶持方向,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申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申请项目建设主体资格、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立地环境条件等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六、其它要求(一)项目要符合《乐清市粮食功能区规划(修编后)》、《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等的要求,附件:2022年乐清市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10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2年乐清市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或自然人姓名项目实施地点土地性质或来源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基地规模亩,头(只)产业类型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建设年限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序号项目建设分项名称规模(数量)计划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进度安排合计申报单位承诺意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无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项目没有享受过其它的财政补贴,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乡镇(街道)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乡镇(街道)公章年月日市农业农村局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10月14日印发乐农〔2022〕266号关于要求做好2022年乐清市地方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