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制定了《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选拔管理服务办法》,中共宜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8日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选拔管理服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是指“宜昌名匠、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是指从我市广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中选拔产生、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命名的优秀人才,“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每2年选拔一次,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认定、选拔工作同步安排,第十条宜昌市第一、二届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原市总工会、市人社局授予的“宜昌工匠”视同“宜昌市技能大师”,第十二条成立“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选拔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宜昌名匠、专业技术专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技能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评审,第十五条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享受以下待遇:(一)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宜昌名匠”、“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宜昌市技能大师”享受1万元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津贴,“宜昌市技术能手”享受8000元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津贴,撤销“宜昌名匠”、“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宜昌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选拔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