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福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2.已建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4.工业设计中心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二)专业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福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二、申报材料(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1.《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3.工业设计中心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机构图,4.工业设计中心人员名单及学历或资格、职称情况清单及证明材料,5.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及证明材料,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情况清单及证明材料,(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1.《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3.本企业的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历或资格、职称情况清单及证明材料,各地工信部门应按照《办法》规定对申报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推荐意见正式行文(随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