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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2-10-12
技能导师分别与项目实施单位、培训对象签订“新疆工匠”培养协议,五、工作要求(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的组织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优秀高技能人才和一线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培养项目,每年从企业、院校等单位遴选3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一线优秀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实施以师带徒模式为主的“新疆工匠”培养项目,二、培养要求“新疆工匠”培养主要以高技能人才为主,“新疆工匠”培养项目实施单位重点以企业为主、院校为辅,技能导师是实施单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一线优秀技能人才,四、职责分工“新疆工匠”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定“新疆工匠”培养方案、项目日常管理、支持技能导师开展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实施单位与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对“新疆工匠”培养项目成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新疆工匠”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附件2“新疆工匠”技能导师申报表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技能等级填报时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2022年填写要求一、请按照要求,(四)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师带徒培养、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相关材料,三、培养对象(一)单位职工:在职证明、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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