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改进水肥一体化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发【2018】5号)、《济南市天桥区2021年水肥一体化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二、申请指南1、补贴对象: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等,2、补贴范围:2021年辖区内以上经营主体新增肥水一体化建设面积的,经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经济作物(含露天蔬菜、林果、苗木、花卉等)以亩为单元,设施农业为1200元/亩,经济作物(含露天蔬菜、林果、苗木、花卉等)为1000元/亩,4、申请程序: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水肥一体化工程建设,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出具相关的总结及竣工决算报告等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面积、技术标准、奖补金额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新增水肥一体化财政奖补申报书并上报街道、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竣工验收决算审结值的额度按标准进行奖补,5、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要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编制新增水肥一体化财政奖补申报书6、咨询电话:0531-857199157、受理单位:天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一科8、办理时限: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