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要求,根据《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工作方案》,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批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增补工作,二、申报材料(一)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二)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书,申请书包括担不限于以下内容:1.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优势条件、二手车经营实力、相关合作方基本情况等,2.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包括二手车境内车源整合、物流仓储、境外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保障及境外应急响应机制等,并附《企业二手车境内采购渠道情况表》(附件2)、《企业2022年二手车出口目标量化情况表》(附件3)、《企业二手车境外销售渠道情况表》(附件4)、《企业二手车出口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体系情况表》(附件5),(三)企业承诺书(附件6)(四)有关证明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报关登记证书复印件,3.其它证明企业经营二手车出口实力的材料,四、申报时间及流程企业于2022年3月1日17:00前,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二手车出口企业,专家评审会确定的二手车出口企业,联系电话:5557951755579511)附件1: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表附件2:企业二手车境内采购渠道情况表附件3:企业2022年二手车出口目标量化情况表附件4:企业二手车境外销售渠道情况表附件5:企业二手车出口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体系情况表附件6: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