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钦人社发〔2019〕43号)文件精神,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经审核,拟给予1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到我局二层单位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7-3898925邮箱:qzjyjx@163.com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体育场3号门附件: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9日附件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企业名称序号姓名毕业时间招用时间补贴金额(元)合计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1谭嵘成2020-6-202021-7-12000160002黄志明2021-6-302021-7-120003吴科良2021-7-12021-7-120004罗重庆2021-6-282021-7-120005柏小幸2021-6-302021-7-120006罗中洲2021-6-302021-7-120007陶占龙2021-6-302021-7-120008谭顺严2021-6-302021-7-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