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2022年5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实施细则(会签稿)为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精神,三、奖励程序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发布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向注册地的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三)区县推荐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审定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核准奖励名单,奖励经费作为获奖励单位开展引进、培养人才的专项工作经费,获奖励单位应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引才用才奖励工作,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荐奖励名单,按年度将核查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使用和管理坚持依法规范、目标明确、监督到位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