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龙湾区商务奖补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湾区人民政府 | 2022-10-09
重点支持企业上规上限、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支持企业产销分离、鼓励商贸新业态发展、引导传统商贸业在继承中创新、龙湾区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推广奖励、龙湾区网络经济企业示范奖励、龙湾区采买直播平台流量开展电商业务奖励、龙湾区支持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奖励、龙湾区支持直播(MCN)机构培育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奖励、龙湾区委托区内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奖励等,联系电话:贸易市场科86966899龙湾区商务发展中心86969531附件:2021年度龙湾区商务奖补扶持资金项目清单(贸易类)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2022年10月9日附件2021年度龙湾区商务奖补扶持资金项目清单(贸易类)一、新增上限奖励(一)申报对象:当年新增限上批发企业、限上零售企业、限上住餐企业,(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三、限上入统商贸企业增长补助奖励(一)申报对象:当年限上批发企业、限上零售企业、限上住餐企业(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本年度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报表及系统截图,四、非统一结算市场(商场)商贸培育补助奖励(一)申报对象:非统一结算市场(商场)(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入驻本市场(商场)限上商贸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单及产权证或与市场(商场)运营管理单位的租赁合同(复印件),3、所有入驻市场(商场)限上商贸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报表及系统截图、财务报表,六、社区邻里中心(街区)奖励(一)申报对象:社区邻里中心(街区)运营主体(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本年度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报表及系统截图,(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与直播平台签订的流量采买合同,(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直播基地、MCN机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十三、龙湾区支持直播(MCN)机构培育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奖励(一)申报对象:培育超20家年直播纳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上企业的直播(MCN)机构,(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与第三方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更多精选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2022-10-09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