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宁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宁办字〔2019〕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待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和计发月份(一)各类人才待遇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11日,(二)待遇计发月份: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二、其他说明(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待遇申报条件详见《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宁办字〔2019〕23号),(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文中所需表格可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下载,(三)政策咨询、业务受理: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58—8618133,附件:1.宁办字〔2019〕23号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x2.广宁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待遇申报材料指引.docx3.广宁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待遇申请表.xls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