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商本级发改部门组织好此次申报推荐工作,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推荐名额,杭州不超过5个和8个,舟山、衢州、丽水分别不超过2个和5个,2.为提高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成功率,此次申报原则上优先从未来工厂及试点(培育)企业和近两年新建项目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中择优推荐,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在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中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向所在设区市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联合本级发改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联合推荐行文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件4),5.省经信厅将联合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联系人:省经信厅技创处徐建业87056921,15968220676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李婧87051724,15869029838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doc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doc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doc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5.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_纯图版.pdf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