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2〕16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市参评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参评的监理合同段、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进行了统计,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9日至2月21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2月21日17:00前直接向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质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可邮寄或当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必须署联系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受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管理科,受理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月21日上午9:00~11:30,附件: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信息公示表(佛山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