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原工作单位审核,区社会事业局现将“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申报条件(附件1)及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附件2)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0512-68750817,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据可查,附件:1.“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申报条件2.拟推荐申报人员信息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10月9日【附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