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在单位完成公示和材料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于10月25日前交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三、申报条件(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见附件)执行,五、申报流程及材料(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3、提交《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查人姓名,(3)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由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验证后加盖公章交复印件〕各1份,提交的专业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的内容相符,(5)如申报人提交学术成果材料,(6)提交《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11月2日前将材料报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七、申报收费要求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