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工信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以下简称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园区)〕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考产品(技术)(一)征集对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或国内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均可申报,(二)基本条件征集参考产品(技术)应用范围为工业领域,(四)工作程序及要求请相关企业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要求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参考产品(技术)申报材料,经省工信厅初审、国家工信部复审,国家工信部以适当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参考产品(技术)目录,二、示范企业(园区)(一)征集对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定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基本条件示范企业(园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三)工作程序及要求请申报单位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业(园区)自评价(自评价操作手册可通过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自行下载),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经省工信厅初审、国家工信部复审,国家工信部将向全社会发布示范企业(园区)名单,切实组织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征集工作,进一步加强示范企业(园区)经验推广交流及参考产品(技术)典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