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前期我局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景经商〔2022〕7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景经商〔2022〕114号),为助推经济稳定向好,强化政策激励,现就《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中第7条“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就业”政策作如下补充说明:“对2022年6-8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电费每千瓦时0.5元的补助”延续执行至9月份,补助标准:对2022年6-9月当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月给予电费每千瓦时0.5元的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材料与申报流程参照景经商〔2022〕114号文件执行,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