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县资规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资规发〔2021〕43号)、县资规局《关于印发<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资规〔2021〕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同时,委托泰顺县森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负责项目实施现场面积勘测,配合项目验收专家组工作,经验收专家组的现场查验、面积测算、财务审核和材料核查等项目验收程序,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请见附件《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表》,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5室)联系,联系人:张庆朝,电话:67589770,附件:泰顺县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验收情况表.docx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