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2〕59号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工信部门:为推动制造强省建设,加快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省政府有关决议,以及《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1〕11号)《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含重点产业项目、重大平台项目和部分重大议定事项),并将《关于下达2022年湖南省第三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和奖励类项目)的通知》(湘财企指〔2022〕54号)下达给张家界市的1790万元资金明确具体支持项目,有关单位、项目、金额等见附件,相应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299其他制造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收到此文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安排表(不含张家界市)2、张家界市重点产业项目资金安排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