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国有林场: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漳财资环(指)〔2021〕49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漳财资环(指)〔2022〕20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林业局关于调整部分县区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的通知》(漳财资环(指)〔202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漳浦县2022年度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5.45万元,各单位要根据《漳浦县林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漳浦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林〔2021〕2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天然林保护管理责任,附件:1.漳浦县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明细表2.漳浦县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分配表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漳浦县林业局漳浦县财政局2022年9月27日漳浦县林业局办公室2022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