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奖励实施细则》,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8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即由青岛市科技局牵头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比赛,第三条大赛获奖企业奖励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第二章奖励范围及奖励金额第四条大赛奖励企业包括以下四类企业:(一)A1类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本地获奖企业,(二)A2类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外地获奖企业,(三)B1类企业:参加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获得优胜奖的青岛本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大赛奖励和70万元、50万元、30万元企业落户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大赛奖励,(二)企业实际纳税累计不低于30万元,(三)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的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50万元,第九条大赛同一获奖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奖励,第十条A2、B2类企业申请奖励资金时间,第十一条资金申请及拨付流程:(一)A1类企业在获奖名单公布、B1类企业在收到获奖证书后,(四)青岛市科技局于每年6月、11月对拟拨付奖励资金企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