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台胞台企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有效维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决定依托区台商联谊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名称为“长泰区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区台商联谊会设置接待服务窗口,做好日常工作联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派优秀律师驻点轮值,二、主要职责(一)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对台胞台企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为台胞台企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律师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向区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申请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二)工作站自收到台胞法律援助申请,可委托区台商联谊会对台胞申请人是否经济困难进行核查,由工作站将申请材料报送区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指派;不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