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第7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从2022年10月8日上午8:30至10月14日下午5:30止,如有意见,请在征求期间电话或书面向区教育局反映,来电或来信需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教育股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和信街2号区教育局联系人:陈泽佳联系电话:5811572传真:5811581附件:潮州市潮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2022年10月8日附件:潮州市潮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