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的通知》(集府规〔2021〕1号)第六条支持企业提质增效,申报年的上一年度的工业总产值3亿元(含)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达8%(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年报工业增加值增量的1%予以奖励,其中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以上最高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下奖励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信用查询、涉黑涉恶信息比对等工作,拟对27家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支持企业提质增效)的企业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0月8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区工信局实名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区工信局:林秀龄0592-6221826、6665155(传真)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28室邮政编码:361022附件: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企业名单附件下载:·附件: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