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行动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对吸纳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就业,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2022年我县经审核后,企业有湖南国盛保安服务公司1家,符合条件的1名退捕渔民(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南县人社局纪检联络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737-52190552022年退捕渔民社保补贴明细表公示.xls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