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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公示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2022-10-08
黄文广旅体示〔2022〕001号兹有台州市黄岩一洲网络会所引泉路店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台州市黄岩一洲网络会所引泉路店经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引泉路237、239、241、243二楼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场所面积548平方米拟定计算机上网台数110台房屋性质商业距中、小学校出入口正常行走距离大于200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福金、性别:男、年龄:58周岁,籍贯:黄岩区北城街道二、公示形式和范围1、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769/index.html)2、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引泉路237、239、241、234二楼周边三、相关法规、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四、对举报或反馈意见的要求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予以保密:1、以单位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3、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联系人:蔡女士梁女士联系电话:8405217684052177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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