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自治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领导机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自治区级和各地(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备案和综合管理,地(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级职业技能竞赛备案和综合管理,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州、市)要建立健全本级竞赛组织管理体系,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直属企业、自治区直属院校于每年1月下旬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本年度竞赛计划,四、严密组织实施(九)健全赛事组织体系1.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2.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应牵头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企业院校比赛应对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竞赛项目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命题,1.自治区级一类、二类和地(州、市)级一类竞赛命题标准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精通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自治区级竞赛的裁判员应具有执裁自治区级及以上竞赛活动的经验,选手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实施保障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