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参考产品(技术)申报工作(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推广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附件2)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0月1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参考产品(技术)申报材料,(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请同步发至邮箱gxjyxk@zhuhai.gov.cn,二、开展示范企业(园区)申报相关工作(一)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业(园区)自评价(自评价操作手册可通过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自行下载),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示范申报材料,(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请同步发至邮箱gxjyxk@zhuhai.gov.cn,三、有关要求各区(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动辖区内企业(园区)申报,做好申报辅导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15号)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8日(联系人:郑琪,地址: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15室、香洲区兴华路111号)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