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相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2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2〕423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三、征集程序(一)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253804118@qq.com)报送至行政楼Q202,(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试点示范期为2年,四、联系方式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事务中心钟新宇曾诹0731-84020064电子邮箱:253804118@qq.com地址:三一路2号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Q202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3.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产业发展局2022年10月8日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wps附件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wps附件3.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