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贸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国家或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完成登记,2.申报基地应为已获得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备案的农产品出口基地,首次申报单位先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复审单位使用原帐号申报,分为复审申报和初评申报,有效期内的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复审申报,首次申报的基地进行初评申报,二、工作要求请各镇街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做好复审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出口备案基地开展初评申报,附件:1.中山市有效期内的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复审名单2.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申报书(模板)3.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复审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021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30日(联系人:黄燕,电话:88221721)附件:1.1.中山市有效期内的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复审名单.wps2.2.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申报书(模板).wps3.3: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复审与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0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