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1〕4号)文件的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汕头市潮阳区金新科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符合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条件,按每个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联系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4-83822858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8日潮阳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名单序号单位法人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万元)1汕头市潮阳区金新科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谢楚归补助标准为10万元/个102广东凯宇食品有限公司廖秀梅103汕头市碧泉种养专业合作社许周松104汕头市潮阳区贵屿薛源合薛培英食品厂薛培英105汕头市农润农业有限公司陈浩铭106汕头市潮阳区金灶俊华水果商行刘俊华107中俞贸易(广东)有限公司黄晓锋10合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