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实施农村公益岗位补助项目、省外务工交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项目,公示期限为10天(2022年10月3日至2022年10月12日),一、农村公益岗位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2021.124万元,用于支付农村公益岗位人员工资,按照《镇安县农村公益岗位开发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发放工资,由15个镇(办)负责实施,二、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343.1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由15个镇(办)负责实施,三、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项目预算衔接资金47.175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补助,由县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实施,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