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1〕46号)、《郑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郑人办〔2020〕278号)、《关于印发郑州市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等3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人社〔2022〕18号)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条件,拟批准其享受补贴,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1联系电话:86190821电子邮箱:jycjc201@126.com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信息汇总表(第一批)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汇总表(第一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