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二、继续做好旅游促销引流用好《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安排的5000万元旅游消费券资金,(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三、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对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的,(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五、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对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六、支持演艺企业稳定发展按照《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规定,对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4万人(含)以上的演艺企业补贴150万元,(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七、鼓励企业举办体育赛事按照《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规定,(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八、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4000万元的在我省注册登记的邮轮旅游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0万元以上、300万元至5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游艇旅游企业,(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九、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对2015年以来历届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我省旅游商品企业按照稳岗就业情况给予纾困补助,(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十、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对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多、培养措施典型的排名前8名的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餐饮、免税、乡村旅游、旅游商品和装备、高尔夫等旅游企业,(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十一、加大文旅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根据《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的要求,(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十四、加强招商和项目推进服务推进“2022海南自贸港产业园区投资合作大会”“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重点项目招商会”等活动顺利举办,(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十五、激发全域旅游新活力适时组织专家到企业开展指导服务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十六、加快推进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按照《海南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5)》《海南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验收评估指标(2022-2025)(试行)》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要求做好旅文企业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后的疫情防控指导和防疫物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