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2022年度第二批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仍在实施尚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5.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推荐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6.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区)的需经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并盖章,市直承担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申报,在时间节点内将审核无误的纸质版及盖章电子版报送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二、申报材料1.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A4双面打印),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新版在“科技抚州”网站(网址:http://kjj.jxfz.gov.cn/)下载中心下载,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对受理的申报项目遴选,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