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有关要求,我局对今年7月份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批后核查,重点核查资质企业的注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现将不合格企业名单公布如下:海南华茂博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请该企业自通知公布之日起2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审批办备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