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510530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2年9月30日(联系人:王文政,对新设立或市外迁入黄埔的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及工程监理服务企业提供落户扶持政策,对年度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企业,第二章优质企业扶持第三条【提升资质奖】在办法有效期内各年度,(一)年度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企业,可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筑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可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筑业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骨干企业”),(一)重点建筑业企业可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黄埔区人才住房政策,第六条【鼓励参与区内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直接发包给本区建筑业企业,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建筑业企业承接相应工程任务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总额,对成功申报国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的建筑业企业,对成功申报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的建筑业企业,奖励施工单位50万元,纳入本区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纳入本区服务业统计的工程设计服务企业及工程监理服务企业、已办理本区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