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115号)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机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目的优选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且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且具有开展一级和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四、征集工作流程(一)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社会评价组织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扫描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邮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申报材料后,对通过评估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示,确定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机构,(二)入选的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与其合作的培训机构,以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信息备案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一、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三)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联系人:朱少娟联系电话:0371-69690218电子邮箱:ldgxc@qq.com附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2022年9月30日(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