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展宜春市市级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目标任务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力为主要目标,着力打造市本级若干个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跟踪服务优质的农民培育基地,示范带动全市各地农民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二、遴选范围在农业部门注册备案的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三、申报条件(1)培训机构的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培训机构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对申报的市级培训机构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出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跟踪服务优质的机构入选初步名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认定为市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联系人:詹紫嫣望有志于农民培训工作的机构积极申报,附件:宜春市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关于开展2022年宜春市市级农民培训机构遴工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