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已经2022年8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乡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9日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为充分发挥新乡市高校布局集中的发展优势,特制定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如下:一、积极拓展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在新高校新校区建设,牵头单位: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二、扩展人才政策覆盖领域,打造人才高地对于在新高校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开展校企合作实施科技创新创业的项目,从而实现我市人才支持政策扩展覆盖至在新高校,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三、落实高校优先分配原则,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新乡国资集团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六、共建高校附属教学机构,服务高校员工支持高校与属地县(市)区政府合作共建中小学、幼儿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长垣市、获嘉县、原阳县、红旗区、牧野区政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八、加强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为保障以上措施有效实施,共同营造服务高校、服务人才、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