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80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启动峰会筹备费用阶段性结算的申报工作,并通过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澳珠企业家峰会筹备费用阶段性结算资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1澳珠企业家峰会筹备费用阶段性结算资金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9月30日附件:附件:2021澳珠企业家峰会筹备费用阶段性结算资金分配方案.doc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