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南宁市本级2022年度上半年“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等两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补贴申报条件(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本次补贴申报企业范围:在南宁市本级(不含四县、横州市、武鸣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gx12333.net/si)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报,三、补贴申报时间补贴申报时间段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四、注意事项(一)请各企业在申报补贴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请准备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吸纳脱贫劳动力的企业请准备巩固脱贫成果帮扶手册(扫描封面、家庭基本情况页、脱贫户和帮扶联系人签字页),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