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海口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进一步推动自贸港建设,优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结合现行法规相关规定,我局汇编了《海口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海口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可在“中国海口”政府门户(http://www.haikou.gov.cn/)海口市交通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tj.haikou.gov.cn/)进行查阅,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8日,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jtjld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海口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二)传真电话: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至0898—68724470,(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邮寄至海口市长滨一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栋南楼二楼,邮政编码570311,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口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体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特此通告,附件:海口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2年9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