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客观科学评价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市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9月27日印发了《云浮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云投促联办〔2022〕8号),评价办法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对2019年以来的招商引资考评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和创新优化,评价办法以考核工业项目为主线,对项目的退出增加了惩罚指标内容,特别是对各地在引进大项目、“双十”产业集群、链主企业、流转项目、镇域经济、项目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对各地上年度项目无法履约情况予以扣分惩罚,为防止引进一个大项目出现多次分期入资获取奖励加分的情况,评价办法要求超30亿元以上项目分两期入资即当年首期计划入资及次年余下入资,增加了“建议各地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公职人员(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予以表彰奖励,评价办法是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旨在不断完善健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动引进更多高质量产业项目、优质企业落户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