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清拟征告〔2021〕21号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黄码镇运西村十六组、十七组,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黄码镇运西村十六组集体所有土地2.5772公顷,2.拟征收黄码镇运西村十七组集体所有土地14.9773公顷,3.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5331公顷,4.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三组集体所有土地6.1990公顷,5.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十组集体所有土地1.9446公顷,6.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十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0154公顷,7.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十三组集体所有土地7.2899公顷,8.拟征收黄码镇黄码村村集体所有土地0.7585公顷,9.拟征收黄码镇镇集体所有土地0.5876公顷,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街道)和村(居)、村(居)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并明示是否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黄码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