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9月30日城阳区促进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最高奖励引荐人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二)引荐人应经项目投资方认可,填写《城阳区社会化招商项目引荐人资格申请表》,区招商促进中心牵头提交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青岛城阳诚和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招商服务公司”)与引荐人签订《社会化招商奖励协议》,由区招商服务公司根据《社会化招商奖励协议》预付引荐人第一笔奖励资金,2.《城阳区社会化招商项目引荐人资格申请表》,由引荐人向项目落户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第二笔奖励资金申请,由区招商服务公司预付引荐人第二笔奖励资金,由引荐人向项目落户的功能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最终奖励资金兑现申请,由区招商促进中心与区招商服务公司进行奖励资金清算,报区招商促进中心牵头提交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招商服务公司相应扣减或收回项目引荐人奖励资金,附件:1.城阳区社会化招商项目引荐人资格申请表2.城阳区社会化招商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