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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平区人民政府 | 2022-09-30
区直各单位:《延平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即:由各级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应的评定条件对企业某项工作或成果进行评审、认定的,32项市级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政策清单(附件1)和19项区级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政策清单(附件2),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局、数字发展中心及各业务部门组成“免申即享”工作推进小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定期收集各业务部门“免申即享”事项形成政策清单,附件:1.南平市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32项)2.延平区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19项)3.认定(评定)类奖励政策奖补兑现流程附件1南平市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32项)(2022年9月更新)序号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类事项名称文件依据及文号奖励标准奖励资金来源认定(评定)部门或机构享受范围1南平市工信局制造业单项冠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3号)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分别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万元、100万元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省级)国家工信部(国家级)全市企业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2号)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9号)50万元/家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厦门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全市企业3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2号)30万元/家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全市企业4省产业领军团队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3号)分三档(300、500、800万元)给予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省级)国家工信部(国家级)全市企业8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99号)2.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对新增遴选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全市企业9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南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南经信企业〔2016〕164号)2.《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意见》(南政综〔2018〕40号)20万元/家市级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全市企业10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闽发改工业〔2022〕211号)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15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全市企业11南平市工信局对首次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并获得证书的本市食品工业企业《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的意见》(南政综〔2018〕40号)5万元/家市级有资质的认定机构全市企业12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创建福建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19〕188号)2.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对新增遴选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省文旅厅全市企业13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7〕181号)2.《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7〕152号)3.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对新增遴选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增遴选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基础上补差)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省级)国家工信部(国家级)全市企业14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7〕144号)2.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对新遴选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及以上省工信厅全市企业1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3号)100万元/家省级及以上国家工信部全市企业16南平市科技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50万元省级省科技厅全市企业17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案》(南科〔2018〕100号)5000元市级市科技局全市企业18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闽科高〔2015〕12号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省级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全市企业19南平市文旅局获评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省厅公告创建景区品牌奖励,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市级市金融监管局延平区及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企业28南平市住建局工程创优奖励《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建筑〔2022〕10号)20万元—100万元市(区)财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级财政固定税收企业和税收共享企业29资质晋级奖励《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建筑〔2022〕10号)10万元—500万元市(区)财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级财政固定税收企业和税收共享企业30招商奖励《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建筑〔2022〕10号)10万元—70万元市(区)财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级财政固定税收企业和税收共享企业31科技进步奖励《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建筑〔2022〕10号)2万元—100万元市(区)财政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级财政固定税收企业和税收共享企业32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南平市政府质量奖《南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南政综〔2018〕200号)50万元/家市级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市企业附件2延平区认定(评定)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19项)(2022年9月更新)序号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类事项名称文件依据及文号奖励标准奖励资金来源认定(评定)部门或机构享受范围1延平区工信局对延平区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延政文〔2022〕42号)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额外奖励10万元区级省工信厅延平区企业6对延平区新认定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额外奖励10万元区级省工信厅延平区企业7延平区发改科技局对延平区当年新增入统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技术传输和软件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服务业企业奖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扶持第三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延政文〔2021〕67号)当年新增入统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区级延平区发改科技局延平区企业10延平区商务局对延平区当年新增入统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扶持第三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延政文〔2021〕67号)给予奖励2万元区级延平区商务局延平区企业11对延平区当年新增入统年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对给予奖励2万元区级延平区商务局延平区企业12对延平区当年新增入统年营业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区级延平区商务局延平区企业13对延平区当年新增入统年营业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区级延平区商务局延平区企业14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平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平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延政办〔2013〕101号)对首次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一次性配套奖励2万元区级国家知识产权局延平区企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18延平区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村集体《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办公室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延委办发〔2017〕37号)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个补助6000元区级国家知识产权局延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附件3认定(评定)类奖励政策奖补兑现流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8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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