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供销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1〕28号)、《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支出方案的报告》(连商务〔2021〕71号)文件精神及“连城县商务局党组会议记录”,现将农村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壹佰叁拾陆万玖仟伍佰元(¥:1369500元)拨付给贵公司,请按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工作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附件:2021年连城县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拟补县资金安排表连城县商务局2022年9月30日。